李士珍(民国警察之父)
李士珍(1896~1997)黄埔军校第二期步科毕,别字梦周。浙江台州宁海(今属宁波)人。黄埔军校第二期毕业。历任内政部警官高等学校校长,中央警官学校教育长、校长。号称“民国警察之父”,
出生日期1896年月日
逝世日期籍贯
浙江台州宁海(今属宁波)人
李士珍
中国
黄埔军校第二期
梦周
个人简介
黄埔军校第二期步科毕,别字梦周。浙江宁海人。上海公学、杭州之江大学、日本警官学校毕业,1921年秋入黄埔军校第二期学习。参加军校孙文主义学会并为候补干事。1925年9月毕业后入国民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任排长、连指导员、营党代表,参加第二次东征和北伐战争。1926年9月参与筹办警校,并任中央警官学校中校教育长。[1]
1927年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兵站总监部上校参谋。1928年任兵站总监部少将参谋长,同年冬调任浙江省保安第五团团长。1930年赴日本考察和学习警政。1932年回国,后任参谋本部参谋,首都警察厅警士教练所所长,复兴社中央干事会干事,首都警察厅秘书。1936年春起任内政部警官高等学校校长,中央警官学校教育长。抗日战争爆发后,督率警校学生赴沪参战防守南市,警校迁址成都后,仍任教育长,组织中国警察学术研究会和警察学会,开办西北、东南警训班,为各级警政机构培训干部。当选三青团第一届中央监察会常务监察、国民党第六届中央候补执行委员和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
1948年7月任中央警官学校中将校长。1949年到台湾,任中央警校校长,“国民大会”宪政实施研讨委员会台北区修宪第一研究组召集人,“国民大会”团成员,“行政院”经济设计委员会委员。1988年7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三届中央评议委员。著有《现代各国警察》、《战时警察业务》、《警察行政研究》、《警察精神教育》等。1993年8月仍当选国民党第十四届中央评议委员。
人物生平
李士珍,上海公学、杭州之江大学、日本警官学校毕业,1924年秋入黄埔军校第二期学习。参加军校孙文主义学会并为候补干事。1925年9月毕业后入国民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任排长、连指导员、营党代表,参加第二次东征和北伐战争。1926年9月参与筹办警校,并任中央警官学校中校教育长。1927年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兵站总监部上校参谋。1928年任兵站总监部少将参谋长,同年冬调任浙江省保安第五团团长。
1930年赴日本考察和学习警政。1932年回国,后任参谋本部参谋,首都警察厅警士教练所所长,复兴社中央干事会干事,首都警察厅秘书。1936年春起任内政部警官高等学校校长,中央警官学校教育长。抗日战争爆发后,督率警校学生赴沪参战防守南市,警校迁址成都后,仍任教育长,组织中国警察学术研究会和警察学会,开办西北、东南警训班,为各级警政机构培训干部。当选三青团第一届中央监察会常务监察、国民党第六届中央候补执行委员和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
1948年7月任中央警官学校中将校长。1949年到台湾,任中央警校校长,“国民大会”宪政实施研讨委员会台北区修宪第一研究组召集人,“国民大会”团成员,“行政院”经济设计委员会委员。1988年7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三届中央评议委员。
发表着作
著有《现代各国警察》、《战时警察业务》、《警察行政研究》、《警察精神教育》等。1993年8月仍当选国民党第十四届中央评议委员。
参考资料1.李士珍·名人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