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材料(企业可多次使用的材料)

周转材料企业可多次使用的材料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中文名

周转材料

行业

建筑业,施工企业

类别

会计科目

科目性质

资产类

特征

与低值易耗品相类似、通用性

摊销方法

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等

材料分类

周转材料按其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用途​不同,一般可分为下四类:

模板是指浇灌混凝土用的木模、钢模等,包括配合模板使用的支撑材料、滑膜材料和扣件等在内。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固定钢模和现场使用固定大模板则不包括在内。

挡板是指土方工程用的挡板等,包括用于挡板的支撑材料。

架料是指搭脚手架用的竹竿、木杆、竹木跳板、钢管及其扣件等。

其他是指除以上各类之外,作为流动资产管理的其他周转材料,如塔吊使用的轻轨、枕木(不包括附属于塔吊的钢轨)以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安全网等。

材料特征

周转材料具有以下特征:

周转材料与低值易耗品一样,在施工过程中起着劳动手段的作用,能多次使用而逐渐转移其价值。这些都与低值易耗品相类似。

周转材料一般都要安装后才能发挥其使用价值,未安装时形同材料,为避免混淆,一般应设专库保管。此外,周转材料种类繁多,用量较大,价值较低,使用期短,收发频繁,易于损耗,经常需要补充和更换,因此将其列入流动资产进行管理。

基于周转材料的上述特征,在周转材料的管理与核算上,同用低值易耗品一样,应采用固定资产和材料的管理与核算相结合方法进行。

摊销方法

一次摊销法

“一次摊销法”是指在领用周转材料时,将其全部价值一次计入成本、费用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易腐、易糟的周转材料,如安全网等。

分期摊销法

“分期摊销法”是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期限分期摊入成本、费用。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经常使用或使用次数较多的周转材料,如脚手架、跳板、塔吊轨及枕木等。其计算公式如下:

周转材料每期摊销销额=周转材料计划成本×(1-残值占计划成本%)/预计使用期限

[例1]某工程领用脚手架一批,计划成本10000元,预计使用16个月,预计残值率为10%,计算当月周转材料摊销额。

周转材料每月摊销额=10000×(1-10%)/16=562.5(元)

分次摊销法

“分次摊销法”是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次数将其价值分次摊入成本、费用。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使用次数较少或不经常使用的周转材料,如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所使用的定型模板和土方工程使用的挡板。其计算公式如下:

周转材料平均每次摊销额=周转材料计划成本×(1-残值占计划成本%)/预计使用次数

周转材料本期摊销额=本期使用次数×周转材料平均每次摊销额

[例2]某工程领用定型模板一批,其计划成本8000元,预计残值率为10%,预计使用6次,当月使用2次,计算当月周转材料摊销额。

周转材料平均每次摊销额=8000×(1-10%)/6=1200(元)

周转材料本月摊销额=2×1200=2400(元)

定额摊销法

“定额摊销法”是根据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和预算定额规定的周转材料消耗定额,计算确认本期摊入成本、费用的金额。

这种方法适用于各种模板的周转材料。其计算公式如下:

周转材料本期摊销额=本期实际完成的单位工程量×单位工程量周转材料的消耗定额

参考资料

1.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关键词:周转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