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事厅(地方政府部门)
河南省人事厅,是主管河南全省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省政府组成部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省委的工作机构,又是省政府的工作机构,与省人事厅合署办公。一个党组研究拟定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的政策和措施;负责机构编制目标考评工作。
中文名河南省人事厅
中国
河南省
内设机构
办公室(信访与行政服务处)、政策研究处、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就业促进局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人才评价开发处(职称改革办公室)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博士后与留学人员工作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农民工工作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处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工伤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内部审计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劳动保障监察局、人事处
任免与表彰奖励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2]
省编办主要职责
1.研究拟订全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统一管理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制定全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省委各部门、省政府各部门和市(地)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市(地)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协调省委各部门、省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协调省委、省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省级党政部门与市(地)、县(市)之间的职责分工。
4.审核省委各部门、省政府各部门以及省政府派出机构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各市(地)党政工作部门的设置、人员编制和县(市)、乡(镇)党政群机关的人员编制总额。
5.审核省人大、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6.研究拟订全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改革方案;制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宏观控制计划和有关的标准、比例,指导并协调市(地)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和省直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事业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其他重要事项;指导协调全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7.监督检查全省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报告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并上报省委、省政府。
8.研究拟定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的政策和措施;负责机构编制目标考评工作。
9.承办省委、省政府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1.机构设置-“三定”规定·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2.机构设置-内设机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