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全明(原新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贾全明,男,汉族,1962年3月出生,河南舞阳人,法学博士学位,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2年2月入党。原任新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14年4月4日,贾全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10月10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依法指定河南省开封市检察院管辖。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出生地河南舞阳
贾全明
男
汉族
中国
1962年3月
河南大学中共党史专业、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专业
中国共产党
个人履历
贾全明
贾全明,男,汉族,1962年3月出生,河南舞阳人,法学博士学位,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2年2月入党,现任新乡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1981.09—1983.03,河南省舞阳县孟寨公社团委书记。
1983.03—1987.01,河南省舞阳团县委副书记、书记(其间:1983.09—1985.07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政教专业学习)。
1987.01—1992.09,河南省舞阳县辛安乡副书记、乡长、书记、县长助理、县经济开发区主任。
1992.09—1995.02,河南省舞阳县副县长。
1995.02—1997.12,河南省漯河自由贸易区管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97.12—2001.04,河南省漯河贸易区管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其间:1996.11—1999.06在河南大学在职研究生班中共党史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
2001.04—2002.09,中共河南省郾城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2.09—2002.12,中共河南省郾城县委书记、县长。
2002.12—2004.12,中共河南省郾城县委书记。
2004.12—2006.12,河南省漯河市市委委员,中共漯河市郾城区委书记。
2006.12—2010.02,河南省新乡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0.02—2011.08,河南省新乡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新乡平原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1.08—2011.09,中共河南省新乡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新乡平原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1.09—2011.11,中共河南省新乡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新乡平原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1.11—2014.3,中共河南省新乡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其间:2009年9月—2012年7月,在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在职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4.3—中共河南省新乡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工作分工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统计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统计局新乡调查队、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市行政学院、市大项目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接待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地方史志局、市政府驻京联络处、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新乡投资集团。
2014年4月4日,河南省新乡市委常委、副市长贾全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10月10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贾全明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由河南省检察院立案,依法指定河南省开封市检察院管辖。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1]
参考资料1.河南检察机关依法对贾全明决定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