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河北省唐山市副地级区域)

唐山市曹妃甸区河北省唐山市副地级区域

曹妃甸区,隶属河北省唐山市,地处环渤海中心地带、唐山南部,毗邻京津两大城市,南临渤海,与大连、烟台以及朝鲜、韩国隔海相望,总面积1943.72平方千米。2019年,曹妃甸区下辖3个街道、3个镇、10个农场、2个养殖场,另设有3个功能区。

中文名

唐山市曹妃甸区

成立时间

2012年7月11日

批准方

国务院

规划面积

1943.72平方千米

国家批复

2012年7月11日,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唐海县,设立唐山市曹妃甸区。将唐山市丰南区的滨海镇、滦南县的柳赞镇划归唐山市曹妃甸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唐海镇垦丰大街23号。

区划沿革

唐山市曹妃甸区规格为副地级,行政区划包括原来的唐海县全境、曹妃甸工业区、生态城、柳赞镇(原属滦南县,2010年1月1日起改由曹妃甸新区实行整体托管,唐海县代管)、滨海镇(原属丰南区,由南堡经济开发区代管)。

曹妃甸位于唐山南部沿海、渤海湾中心地带,原本是一个东北、西南走向的带状沙岛,为古滦河入海冲积而成,至今已有5000多年的历史,因岛上曾建有曹妃庙而得名。2008年10月,河北省委、省政府批准组建曹妃甸新区。2009年3月14日,曹妃甸新区正式挂牌成立,实行“一县两区”的管理体制,即把唐海县、曹妃甸工业区、南堡经济开发区统一纳入曹妃甸新区管理范围,规划面积1943.72平方千米,陆域海岸线约80千米,目前常住人口约22万人。

调整意义

撤销唐海县、设立唐山市曹妃甸区,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加快推进曹妃甸开发建设的需要。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有利于推进唐山的科学发展,有利于优化沿海开发格局,有利于统筹规划和统一开发管理,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管理效能,有利于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不仅是曹妃甸和唐山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河北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1]

妥善安排

区划调整后,曹妃甸区广大干部职工都将得到妥善安排,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将得到提高,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将得到有效保障,政府的各项承诺、契约以及债权债务等都将得到继续履行。

参考资料

1.设立唐山市曹妃甸区·河北新闻网

关键词:唐山市曹妃甸区